裝箱提單是由集裝箱運輸經營人或其代理人在收到或接管貨物后簽發(fā)給發(fā)貨人或托運人的一種憑證,證明運輸物品已被接收或裝船,并待進行海上運輸后,在指定港口把貨物交給正當的提單持有人的一種有價證券,也是表示運輸公司和貨主間有關運輸條件的運輸合同,體現了所記載的貨物方面的權利,通常通過背書的方式流通。
集裝箱提單主要包括哪些內容?提單內容大同小異,下面帶您詳細了解提單通常記載的8個內容,茲分述如下:
1、聯(lián)運經營人的姓名、地址;
2、發(fā)貨人的姓名、地址;
3、提單的簽發(fā)日期、地點;
4、接受、交付貨物的地點;
5、識別貨物的標志;
6、有關貨物的詳細情況(件數、重量、尺碼等);
7、貨物外表狀況;
8、聯(lián)運提單的簽發(fā)份數等。
集裝箱提單一般都應注明上述各項內容,如缺少其中一項或兩項,只要所缺少的內容不影響貨物的安全運輸和各當事人之間的利益,則仍然有效。
集裝箱提單除正面內容外,通常還訂有正面條款,這是集裝箱貨物運輸的特點所要求的。正面條款由“確認條款”。“承諾條款”、“簽署條款”組成,其內容如下:
確認條款——表明承運人是在箱子外表狀況良好、鉛封號碼完整下接貨、交貨,同時說明該提單是一張收貨待運提單。
承諾條款一—表明正式簽發(fā)的正本提單是運輸合同成立的證明,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簽署條款——指簽發(fā)正本提單的份數,憑其中一份正本交貨后,其余作廢。